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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2人)

发布:2021-12-07 12:14: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6:00。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专业知识、税收知识等,备考可参考2021年山东事业单位课程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备考可参考2021年山东事业单位面试系统课程更多山东地区招考可以关注山东省考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7.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下辖部分区市税务局所属的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主要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所公布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根据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审核确定。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qingdao.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6:00。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模块,点击“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期间,将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

  青岛市税务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12月1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12月1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3),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和考点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等工作形势变化另行公告。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专业知识、税收知识等。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人选需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等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岗位技能水平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公布,当天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发布。

  3.成绩核算

  所有招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于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qingdao.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招聘工作相关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七)聘用

  招聘人员应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在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3931102

  监督电话:0532-83891269

  工作邮箱:qdswsyzp@163.com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qingdao.chinatax.gov.cn/xxgk2019/tztg/202112/t20211207_66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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