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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8人)

发布:2021-06-02 18:58: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8人)已公布,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6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共4名,聘用制法警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人(埠村法庭1名、圣井法庭男性1名)、书记员2人(刁镇法庭1名、圣井法庭1名)、聘用法警4人(其中机关法警男性1名,普集法庭、圣井法庭、高官寨法庭法警女性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二)聘用制书记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速度每分钟分别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三)聘用制法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优秀退伍军人或警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qfyzp@163.com,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6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及“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综合技能测试

  1.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笔试为撰写法律文书(民商事)。

  2.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分别为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3. 聘用制法警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括号内成绩为60分及格线):(1)1000米跑(4'35"),(2)引体向上(不少于9个),(3)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4)10米×4往返跑(13"4)。以上单个项目按百分制记分,4项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

  综合技能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法官助理按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书记员、法警按综合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五)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依照岗位类别确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实行工龄补贴、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加班发加班补助费。提供集体宿舍、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833717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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