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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简章

发布:2019-11-05 23:00: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南窗口(北京路128号)。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受其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专业及学历要求

备注

审判辅助人员

4

不限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机中文看打、听打录入速度每分钟准确字数不低于60字。

食堂洗碗工

1

女性

初中以上学历。

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兼客房服务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因办公环境及工作特殊性,审判辅助人员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3、日照市常驻户口。审判辅助人员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食堂洗碗工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南窗口(北京路128号)。

  3、报名咨询电话:0633-8866275 。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有关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食堂洗碗工岗位者,除以上材料外,需携带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食堂洗碗工人员不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审判辅助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食堂洗碗工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洗碗操作和客房整理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能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审判辅助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行看打、听打录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确定初录人员

  审判辅助岗位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初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待遇:月工资2000元—26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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