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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2017-11-21 14:34: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考察体检公告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公告》,现将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考察材料在2017年11月22日(周三)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
  二、出具学位证明材料
  学位网学位查询系统已恢复查询,参加体检考察考生在报名时未上交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的,在体检当日将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和考察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2017年11月22日(周三)早上7点20前,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到淄博高新区火炬大厦门口集合。体检费自理(每人约300元)。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弃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点击下载>>>
  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doc
  淄博高新区体检须知.doc
  淄博高新区体检人员信息表.doc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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