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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龙口市公安局招聘面试工作通知

发布:2017-11-15 15:13: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烟台龙口市公安局招聘面试工作通知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烟台龙口市公安局招聘面试工作通知
  按照《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公安局研究,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
  面试地点:龙口市新一中(龙口市港城大道1007号,龙口市政府西1500米)。
  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龙口市新一中南大门)参加面试,迟到十五分钟,视为弃权。
  二、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本人须在面试前一天的上午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2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要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出具相关证明。
  具体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
  2、面试时间如有变动,我们将及时地通知考生。
  四、面试应注意问题
  1.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三证缺一不可。
  2.考生面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3.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回避关系详见《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口 市 公 安 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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