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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莱山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

发布:2017-09-30 13:53: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烟台莱山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5日-10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莱山区府后路1号公安分局西附楼1楼。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烟台市莱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莱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10月5日至1999年10月4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989年10月4日;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8(0.6)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16名。均为男性,主要从事治安维稳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5日-10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莱山区府后路1号公安分局西附楼1楼(地址:市委市政府东,乘坐7、59路公交车至长安路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于10月上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其中,中共正式党员笔试总成绩加2分,部队转业军人、退役士兵(士官)加3分,退役士兵(士官)曾立三等功的加3分,曾立二等功的加5分,以上各项累积加分不超过1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烈士因公牺牲证明书、士兵证),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根据笔试占50%、体能测试占50%核算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计算当场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治审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1.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笔试和体能总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试用
  经考察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含参加1个月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继续留用。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另行自主择业。
  三、相关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派遣制,与烟台市全兴安保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从事辅警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月收入约35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含考核奖、取暖补贴等)。
  2.实行军事化管理,食宿统一安排
  3.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招聘咨询电话:0535-689181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王晶
  本公告由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莱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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