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 教师

2017威海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外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5人)

发布:2017-06-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威海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外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5人)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威海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外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5人)公布如下。
  2017威海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外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5人)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人和外聘专职辅导员1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位于最适宜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美丽海滨城市—山东省威海市。校园占地3000亩,海风水韵,景色怡人,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先后获得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开设59个高职教育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1个。
  二、总体要求
  根据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专任教师、外聘专职辅导员。
  (二)编制类别:专任教师为事业编制,外聘专职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
  (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其他要求详见《威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专任教师需要有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不限;外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陆学院主页(http://www.weihaicollege.com)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打包发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hgc423@126.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报考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
  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若信息材料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实时会同用人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外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6月16日在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现场确认及考核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低于3:1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设置。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如下:
  1.《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通过《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其他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取得,除《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意应聘介绍信外,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考试和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
  凡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并经用人部门审议具备岗位匹配性条件的应聘者,学校将根据用人部门工作安排、岗位应聘情况及应聘者个人时间安排,不定期、分岗位进行面试和专业考核,面试时先进行个人材料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岗位不安排笔试环节,专业考核以课程试讲、竞聘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外聘专职辅导员岗位
  (1)考试内容:分笔试、面试和荣誉加分三部分。
  笔试占60%:考试采用百分制。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热点问题、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职业道德、辅导员职责及工作能力等。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9:30——11:30。
  面试占30%: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荣誉加分10分:获得省级以上学团干部荣誉称号者加10分,获得校级学团干部荣誉称号者加3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再加荣誉加分项,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外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日期前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专任教师岗位根据考核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待遇
  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签订的合同书履行岗位职责,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威海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六、相关说明
  1.学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2.具体考核项目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专任教师专业考核合格分数为70分,外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组织人事处信息专栏地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zgc/1583/list.htm)。
  4.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631-5700669。
  点击下载>>>
  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