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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烟台市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发布:2015-07-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烟台市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已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烟台市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公布如下。
  2015年烟台市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3.对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报考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指定的出生日期(含)以后出生。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口有何要求?
  报考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但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
  5.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户籍、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6.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5年8月6日(含)之前取得。
  7.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8.哪些人可以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海外留学人员能否报考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11.海外留学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部认证,其海外留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是否也需要认证?
  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没有特别要求的,本科学历、学位不需认证即可报名应聘。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有特别要求,本科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认证书。
  12.“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5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不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5.海外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外留学人员报考,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16.大专毕业之后直接考取研究生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是否可以报考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岗位?
  如招聘岗位没有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做出要求,可以报考该岗位。如果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等做出要求,不能报考该岗位。
  17.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后,可减免考务费用。
  18.报名结束后,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如何调整?
  报名结束后,“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类别非定向招聘岗位。
  19.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0.现场资格审查何时进行?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21.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莱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证明。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2.不限户口人员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吗?
  不受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以不提供户口簿。
  23.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4.考察、体检是否递补?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同一职位招聘2人或2人以上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5.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对于其他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
  26.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7.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有关问题,请与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5-7269935。
  监督电话:0535-33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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