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聊城新招录的部分公务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0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经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定于2010年8月29日对因自动放弃和因政审、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的人员以及8月6日请假未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0年8月29日上午7前到市政府门口(东昌西路24号)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不得吃早餐、不得饮水。
3.递补体检考生缴体检费300元。
4.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相关文章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0年8月29日上午7前到市政府门口(东昌西路24号)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不得吃早餐、不得饮水。
3.递补体检考生缴体检费300元。
4.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聊城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