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进入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0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10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及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从大学/大专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岗位);
(三)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与填报的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
3、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20-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8:00
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务于21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后可延长至8月22上午10:00审查,未提申请且未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卫生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56号,黄河路与东三路交叉路口)一楼多功能厅。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8月22日;
面试地点: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医疗卫生分院(东营市西城济南路27号,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东邻)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8月22日(周日)上午7:00前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医疗卫生分院参加面试(具体面试考场安排请看校内公示牌),逾期不到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政策咨询:东营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546-8331780,8338575,83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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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10年东营市卫生局所及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从大学/大专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岗位);
(三)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与填报的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
3、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20-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8:00
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务于21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后可延长至8月22上午10:00审查,未提申请且未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卫生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56号,黄河路与东三路交叉路口)一楼多功能厅。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8月22日;
面试地点: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医疗卫生分院(东营市西城济南路27号,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东邻)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8月22日(周日)上午7:00前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医疗卫生分院参加面试(具体面试考场安排请看校内公示牌),逾期不到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政策咨询:东营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546-8331780,8338575,83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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