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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10-08-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2010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0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大学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岗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与填报的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相应年限保险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考取教师资格证尚未领取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证明或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中级游泳教练证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招聘岗位户籍不限的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务于18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后可延长至8月20日进行审查,未提申请且未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一楼大厅。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政策咨询: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46-8389432,8381072)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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