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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通知

发布:2010-07-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78号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参加范围
  网上报名审查通过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位所需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报名职位需要的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应与网上提交信息相符,不符者视为不合格。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40元考务费,现场领取准考证,按规定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
  笔试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5号甲青岛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2010年7月18日。
  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集中地点:青岛市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门前。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部分职位需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和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笔试合格分数线内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3、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按照职位通过抽签确定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考试结束后,加权计算考试成绩并于考试结束次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当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笔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携带复习资料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需关闭手机。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咨询电话:0532-85911286
  监督电话:0532-85911303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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