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淄博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人员安排
2010年7月3日上午(星期六):报考淄川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相关职位(含区县检察院)的考生参加体检;
2010年7月4日上午(星期日):报考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相关职位(含区县检察院)和市直机关、市属参照管理单位,省垂直管理驻淄机关及其参照管理单位、法院系统、市检察院相关职位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于当日早6: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院内集合,集中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有关要求
(一)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报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见淄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第二页“体检须知”有关规定办理。
(二)体检期间,考生可穿正装或便装,但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明显标志。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保持良好秩序,考生家长不允许陪同,如发现有家长陪同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生须缴纳体检费300元。
(五)考生须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如实(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填写相关信息,随身携带到集合地点后集中上交。
(六)报考人民警察的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7月3日体检人员名单
2、7月4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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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时间与人员安排
2010年7月3日上午(星期六):报考淄川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相关职位(含区县检察院)的考生参加体检;
2010年7月4日上午(星期日):报考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相关职位(含区县检察院)和市直机关、市属参照管理单位,省垂直管理驻淄机关及其参照管理单位、法院系统、市检察院相关职位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于当日早6: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院内集合,集中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有关要求
(一)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报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见淄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第二页“体检须知”有关规定办理。
(二)体检期间,考生可穿正装或便装,但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明显标志。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保持良好秩序,考生家长不允许陪同,如发现有家长陪同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生须缴纳体检费300元。
(五)考生须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如实(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填写相关信息,随身携带到集合地点后集中上交。
(六)报考人民警察的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7月3日体检人员名单
2、7月4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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