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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济宁市“三支一扶”体检通知

发布:2010-06-3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进入体检范围的“三支一扶”考生:
  定于7月2日早7:00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一、集合地点:报考泗水县的考生,在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青年路46号)集合;
  报考鱼台县的考生,在鱼台县财政局院内(鱼新1路佳客多购物广场西200米路南)集合。
  二、各体检考生务必于7月2日递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五份(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三支一扶”专栏内下载附表2)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济宁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考生体检须知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携带证件不齐全或证件不一致的,取消体检资格。
  2、严禁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若有携带者,一律上交,由专人保管。
  3、考生集合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小组、单独行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进行联系。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暗示,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考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6、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将影响录用。
  7、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核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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