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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招聘87名教师

发布:2010-06-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和工作需要,2010年青岛市市南区拟公开招聘87名中小学教师,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分布

    (一)毕业生岗位

    初中教师13人,小学教师62人。

    (二)在职教师岗位

    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7人。

    具体招聘学科及计划见《2010年度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二)毕业生应聘的岗位

    1、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197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双学士)年龄应在30周岁(197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2、2010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2009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2006年至2008年青岛市生源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招聘不受生源地限制。

    3、应聘中小学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地普通师范类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所需求职位)。计算机学科可招聘部分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4、应聘人员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教育经历的方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可与其师范类本科所学专业对应一致报名。

    (三)在职教师应聘的岗位

    1、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青岛市市内四区户口的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非青岛市市内四区户口的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2、应聘人员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须与任教学科一致。

    3、应取得地级市及以上级别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等荣誉称号之一或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

    三、招聘办法、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市南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18日(9:00-11:00,13:30-16:00)。

    3、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青岛市市南区洪泽湖路2号甲,南京路小学旁)。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市南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的还需提交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要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此外,“三支一扶”毕业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1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4)在职教师报考还需提交职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齐全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报名参加考试。

    5、考务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对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毕业生和农村特困毕业生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政策的毕业生,报名时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于6月24日(9:00-11:00,13: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考务费收据到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青岛市市南区洪泽湖路2号甲,南京路小学旁)领取。

    报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形不成3:1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紧缺急需学科可适当放宽。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在笔试基本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以上,分学段及学科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说课及专业测试、职业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学科,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2、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说课及专业测试阶段。

    3、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4、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9:00-11:30

    5、笔试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www.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三)说课及专业测试

    1、说课及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说课及专业测试成绩分别采取百分制,各占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说课及专业测试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www.qdedu.gov.cn/renshi/)上当天公布。

    (四)教师职业心理测试

    1、教师职业心理测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气质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自我认识,思想状况以及教师的整体素质。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教师职业心理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职业心理测试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www.qdedu.gov.cn/renshi/)上当天公布。

    测试总成绩按说课及专业测试成绩占80%、职业心理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不再递补名额。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职教师体检之前还需提交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职教师经录用后,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领导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监督电话:85830507。咨询时间为每天9:00—11:30,13:30—17:00。

    附件:1、《2010年度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市南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生)

    3、《市南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

    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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