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公告
根据《2010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我市将组织2010年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范围:
总成绩公布名单中“等额体能测试人员”栏内标注“Y”的人员(依据招考简章确定)。
二、体能素质测评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18日(周五)7:00
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院内
三、测试项目及要求: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测评依据请查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规则》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项目规则、动作规范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抵达测评地点后进行点名、分组并照相。
2、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简称“三证”)以确认身份。
3、测评中将严格按照测评规范进行评判。请各考生认真阅读测评规范(附件1);
4、考生自行准备运动鞋、着运动装,不准穿钉子鞋。如有需要,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5、测评时如发现替测违纪现象,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6、考生抵达测评地点后,不再接纳任何人进场;
7、测试当天如遇恶劣天气,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8. 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及体检公告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予以关注。
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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