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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2010-05-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省人社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和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山东交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4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具备其他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本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2.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专业、岗位将应聘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邮局投递或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应聘人数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4.考试的办法

    由学校招聘考评组根据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统一组织,按照专业类别分批分次进行。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与面试

    笔试:由学校招聘考评组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带入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或专业知识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方式为试讲或专业知识答辩,同时综合考察教学及科研活动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和水平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中级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6.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点一:山东省济南市交校路5号

    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05室)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7348

    地点二: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5号

    山东交通学院海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631)5223397

    山东交通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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