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潍坊市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通知及面试名单
各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分工
报考县市区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报考其它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目测)由招考部门负责,经招考部门审核后,务必于5月24日上午前(22日、23日全天和24日上午),携带招考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顺序为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材料、其他),到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公楼三楼进行资格复审。
三、需审查的材料
1、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较强文字能力等)。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费方式
报考县市区直和乡镇的考生,审查合格后将面试考务费交县市区人社局。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到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公楼三楼缴纳面试考务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五、其他
报考公安、劳教人民警察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考生(须本人)的身体初检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详见公安、劳教、检察院资格审查通知。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