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公务员考试 >> 遴选

2010年东营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10-05-2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2010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0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0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报名表》。“个人简历”(从大学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填写完整;

    (二)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在体检考察前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截止2010年7月31日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需提交相应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属在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五年或两年)报考的,需提交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1份。

    非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专科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山东生源的证明材料。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明书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1楼大厅。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务于5月24日前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未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申请未予批准,且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因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或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未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5月31日下午6:00前到报考部门及东营市公务员局(东营市委市政府办公楼1310房间)完成补审,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0546-8381726)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