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686.8亩,馆藏图书总量为150余万册。拥有102个实践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医院10所。现有15个教学院部系,开设20多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多个各级各类研究(所)机构。学校主办的全国性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科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2、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附后),应聘者均应提供个人简历、在校期间的主要成绩和表现、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职称等级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至2010年5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有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授组成审查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科研水平等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及时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根据我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测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成考察组,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采取试讲、问题解答等形式进行,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核整个过程将有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邮编:272013
联系电话:0537-2203910
E-mail:jnmc_rsc@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济宁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