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招录通知解读
1.《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款第二条明确规定: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首次表明,五年以下工作经历的部分公务员可以再度进行公务员报考。
2.相较2009年报考信息2010年公务员报考加大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录计划:在面向社会招考的省、市机关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面向社会招考计划总数的60%,而2009年这个比例为50%。
3.往年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比例为7:3,而2010年乡镇报考不再单独命题,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比例也直接拉伸为5:5。
4.相较往年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2010年面试考官须全部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往年是只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要达到100%,而市级机关不得低于70%
5.重视农村基层工作经验,鼓励加分政策:山东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