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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练习(3.9)

发布:2010-03-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3、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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