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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可被公务员优先选用

发布:2010-03-02 14:43: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2月5日上午,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举行了首都“扶残助学、送教上门”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实施。为鼓励志愿服务,倡导市民在所在社区登记注册成为社区志愿者,本市对社区志愿者实行多项激励措施,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分别达到50小时、200小时、500小时、800小时、1000小时,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服务对象和组织对其评价良好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将进行认定并颁发“一至五星级社区志愿者”证书。根据社区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在其需要时优先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社会工作岗位选聘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时,志愿者可依据参加志愿服务和受表彰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用、聘用,同时,志愿服务证明也将成为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社会实践评定、奖学金评定评优的重要依据。

  目前,北京地区,社区志愿者队伍已达1.54万支,人数达30余万人,今后将全面推行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在5年内全市社区志愿者将达到1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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