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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通知

发布:2010-03-02 15:11: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潍坊市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通知

   根据《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1日(星期二)下午1:00,在潍坊市警官培训基地(坊子新区崇文街中段路北)办公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报到。

 

二、程序

 

1、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依次到身体初检组(分男女)进行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五官、辨色力、肢体五项。身体初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身体初检不合格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身体初检合格的考生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需提交《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中规定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及笔试准考证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证明),海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无误后当场退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身体初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合格考生在收费组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和资格审查,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递补人员身体初检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

 

特此通知。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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