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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46)

发布:2010-02-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26、军人泄露军事秘密以外的其他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过失)写落国家秘密罪。

227、军职人员驾驶军用装备车辆,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以武器装备肇事罪论处;如果仅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28、军职人员秘密窃取或公然夺取部队除****、爆炸物以外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军职人员窃取、抢夺****、爆炸物的,则仍构成盗窃、抢夺****、爆炸物罪。

229、刑法未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其最低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其最低额不能少于500元。

230、财产刑由一审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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