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事业编制人员启示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2009年非教师招聘计划统筹安排,经研究决定,2009年我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岗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
校本部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5人,其中内科医生3人,外科医生1人,妇科医生1人。
二、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本科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被聘用,并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连续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精通本专业业务,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对于各方面条件特别优秀,本专业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填写《山东大学招聘卫生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附表),并发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xyybgs@sdu.edu.cn)。
(二)学校招聘小组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网上通知),未能参加笔试人员,我们不再逐一回复,敬请关注。
(三)笔试结束后,进行临床技能操作测试,根据笔试及临床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四)根据笔试、临床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校予以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参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二)如果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没有适合的人选,学校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聘用后享受山东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待遇,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者实行人事代理。
(四)应聘人员如系2009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五)聘用人员的岗位管理参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8]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2月4日
联系人:安晓霞
联系电话:0531—88369663
人事处
200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