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8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通过的各系列正高、副高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各主管部门于2009年11月9日—13日,尽快到徐州路90号四楼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412房间领取。
青岛市人事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