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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2009-09-28 09:25: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淄博市博山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1010日至12日报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为我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部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博山区常住户口或博山区生源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外其它专业不限生源和户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9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限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报考)

5、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取得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后方可报考。已经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1010—12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博山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区政府六楼)

(三)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

1、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人才网(www.bsrcw.cn)下载并打印《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在《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报名时须本人携带填写好的《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已参加工作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生须提交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务费80/人。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10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可予以加分。经审查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淄人发[2008]139号),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淄办发[2006]29)。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外其它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

 

四、考试方法及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外其它专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科目: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非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1017日上午:9:00—11:00

3、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人。

4、考试成绩在博山政务网和博山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聘用办法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外其它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报考同一个专业的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进行。对因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进行岗位选择,同一个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博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区外人员被聘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聘用后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见习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4110117

咨询电话:0533-4110144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

博山人才网(www.bsrcw.cn 

 

附:1、《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5、2009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200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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