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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邹平县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2009-09-10 16:45: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邹平县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企业性质,主要工作是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建设项目的现场勘查、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评选,建设项目的验线、复验,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存储检索等技术服务性工作。

 

一、招聘条件

1、省属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非艺体类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和学位要求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共涉及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园林专业三个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学1名大学本科工学学士

土木工程2名大学本科工学学士

园林相关专业(非植物及园艺类)1名大学本科工学学士或农学学士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914日至916日机关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邹平县人才市场报名(邹平县城城南新区鹤伴一路中段)。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评价,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考核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执行企业标准工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启事由邹平县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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