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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汇总婚(姻法)

发布:2009-09-05 09:53: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79.?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能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180 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吗?亲生父母谁来赡养?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当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规定,受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因此,子女即使已经赡养了继父母,对亲生父母也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181.?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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