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为引进较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尽快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促进全区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莱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莱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区医院16人(临床医学5人、检验1人、护士1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莱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应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检验专业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护士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公开考试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 8月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莱城区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地址:花园北路49号。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相关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3张。有加分项目的须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考试报名时,报考人数达不到考选人数3倍的,考选计划为1人的原则上取消考选计划,考选计划为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4、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加分:
(1)具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20分;
(2)符合报考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
(3)持有相关执业证书者优先录用。
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
准考证领取:9月2日下午2:30—6:00,到莱城区卫生局人事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9年9月3日 上午 9:00-11:30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职位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临床和检验专业人员待遇参照《莱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10名护士实行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制,企业化管理,待遇参照《莱城区卫生局非在编人员管理意见》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招聘简章的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以及聘用合同的签订等。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15822
网址:http://www.laicheng.gov.cn/ http://www.lcqws.gov.cn/
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