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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汇总参考(34)

发布:2009-08-28 10:58: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59.?婚姻可以被撤销吗?

婚姻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意志自由。一方以任何理由威胁对方结婚,被威胁一方被迫同意结婚的情况显然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宗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该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是否可以被撤销,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事人手中。如果一方在婚后完全愿意接受这段被胁迫而成的婚姻,那么,任何人也不能强迫他们去撤销婚姻,这和后面将要提到的无效婚姻有本质的不同。

只有存在胁迫,婚姻才可以被撤销。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婚姻都不可以被撤销。

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160.?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一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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