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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备考汇总精析

发布:2009-08-26 09:45: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51.?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152.?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

 

由于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法律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是不返还给当事人的。

 

但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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