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定陶县招聘80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 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菏政办发[2008]5号)、菏编办[2009]39号《关于追加定陶县2009事业单位空编实用计划的通知》精神,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考教师总数为80名,其中:普通高中10名,初中8名,小学56名,幼儿教师2名,职业学校专业教师4名,实行定向报考招录
如该学校该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的3倍,则调剂该学校该学科招考计划。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2、 报考高中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 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证,并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后到我县教育、人事部门报到的毕业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现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7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
2、已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或已取得人事编制的工作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09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定陶县教育局政工股。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采集照片。在高中、初中、小学、幼教、职教等各个学段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志愿,且报考学校志愿不能调剂。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交纳基础知识考试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五)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定陶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报名情况于8月24日在定陶人事信息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经报名资格审查,被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8月28日—29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考试和说课面试。考试工作由定陶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基础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两项内容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综合写作。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人员所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09年8月30日上午8:00—9:30考试学科专业基础知识,10:15—11:45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在县博文中学。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3、成绩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40%、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4、 特殊人员加分规定:根据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折 算为百分制后加10分。此类人员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折算后的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面试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进入说课面试人员名单、说课面试通知将在定陶人事信息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说课面试:
1、进入说课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参加说课面试。
2、如遇进入说课面试的人员弃权,而造成的空缺,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说课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参加说课面试的人员以抽签的形式抽取说课面试顺序和内容,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评委按不同学科分组,每组7人,聘请熟悉相关知识、具有面试及讲课实践经验的外地专家担任。说课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进入说课面试的人员应交纳测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50%,说课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折算出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师范类毕业生、高学历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将在定陶人事信息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在递补人员中,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师范类毕业生、高学历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聘用与调配
经 考试、体检合格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精神,在定陶人事信息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后,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到县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后,按个人报考岗位调配。被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办理全额事业编制,享受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依照有关规定缴纳。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2216991 2223695
定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