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8月23日前报名,根据淄博高新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同意,2009年淄博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在27周岁以下(截止2009年7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教师资格人员。
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截止2009年7月31日)。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2009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面向淄博高新区内招聘12名,面向淄博高新区外招聘18名。招聘计划详见:
淄博市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一)报名
1、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2009年8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实验小学(火车站乘坐35路、125路公交车世纪大厦下车往东200米)。
3、考生报名时需提交《2009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009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高新区生源的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一份(户口迁移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
4、报考人员需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不能跨学科报考。(1)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没有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3)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专业(任选其中一个专业)。
考生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前收取)。
6、面向淄博高新区内的招聘计划,若某学科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淄博高新区外同学科招聘计划中。面向淄博高新区外的招聘计划,若某学科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和地方事业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5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考试
笔试时间:暂定8月25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各占40%、30%、30%)。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时政常识)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理论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www.gxqjy.com)或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小学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讲课课题。
2、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考生除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外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将另行通知。
3、面试有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www.gxqjy.com)或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请考生随时登录。
(五)录取办法
1、确定拟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或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体检和考核
由招考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3、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报高新区工委、管委审定后,对拟批准聘用的人员,在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或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4、聘用
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并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确定单位后,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后的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考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淄博高新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0533——3582580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监察局0533——3581545
附件:
1、《2009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09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