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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2009-08-19 10:09: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学院设有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基础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共有23个专业。学院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国际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办学优势。学院美丽的校园、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将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人数、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年龄应在40周岁(19698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应聘高级岗位人员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高级岗位不受此限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教学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粮油信息网、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网站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相关系部提出申请。组织人事处和相关系部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初级岗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以及高级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报名时间:2009910日至917日。

2、报名地址: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烟台市莱山区金海路1001号,乘175152108路公交直达)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包括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证明(省外高校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省内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此外,应聘高级岗位的还需提交相应专业教师高级职称资格证书。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925018

电子邮箱:sdswrs@sohu.com

联系人:尉老师、吕老师

 

(三)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时间为2009919日,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初级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高级岗位不进行笔试,报名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和体检由省粮食局委托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各项聘用手续。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试用期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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