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
(五)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六)已完成学业,取得了学历、学位;具备岗位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经历经验和技能。
三、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山东省人事信息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8月30日。
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期内国内院校毕业生)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和荣誉的证件。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局投递或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邮箱、联系方式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三)考试
依据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及口试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手段的能力以及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能力;
2、综合考察学术科研成果和水平、发展潜力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划定考核体检范围,按成绩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7天公示。
(六)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七)签订聘用合同
备案完成后,办理各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八)被聘用人员应聘时提供及自述的个人情况不真实、应聘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济南大学人事处王琦
电话:0531—82767192E-mail:rsc@ujn.edu.cn
地址: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
附件:招聘岗位统计表
济南大学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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