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崂山区将公开招聘60名临时雇员,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3、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山区人事局网站(rsj.laoshan.gov.cn)、崂山人才网(www.qdgxrc.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8月6日、7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8月8日上午9:30至11:00;
2、报名地点
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秦岭路12号)
3、报名所需材料
《崂山区公开招聘临时雇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毕业生除持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经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家庭相关证明。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已报名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0日9:30至11:30,13:30至15:00到崂山区人才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毕业证书进行验证。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总成绩为100分,以普通面谈法为主。
成绩评定:面试结束后,由区人事局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数按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如果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岗位数,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上线考生人数低于岗位数,按照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及考核
由区人事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岗位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考核主要是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各项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崂山政务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三、录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被录用临时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满,雇员另行择业。
工资待遇详见岗位设置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工资含个人应承担比例部分的各项保险和公积金。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工资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四、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收费标准:报名费40元。
3、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岗位设置表
崂山区人事局
2009年7月
更多信息请关注: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