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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2009-07-29 13:39: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东省青州市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88日至10日报名

 

为进一步吸引选拔优秀人才到青州工作,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青州市委、青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教育系统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生,录用的专科毕业生只能面向农村小学就业);卫生系统、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年龄28岁以下(198171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岁以下(197971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88-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山东省青州第一中学(青州市驼山南路5011号)。

联系电话:0536-3822718(市人事局),0536-3235859(市教育局),0536-3221673(市卫生局)。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到报名点填写《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并交纳报名费100元(据鲁价费发[1998]211号)。

考生请登陆青州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

2、报考人员按计划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专业),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认。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8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

①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分别占20%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包括大学课程、高中、初中课程。

其中,小学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包括大学课程、中专课程、初中课程。

②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中,会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文(文秘)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③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其他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此类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的,同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材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按照报考职位(专业)计划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专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确定。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其中,教育系统面试(课堂教学考试)内容为各学科高中一年级上学期教材中一节课内容;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为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学期教材中一节课内容。根据各学科报考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1小时,讲课1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60%+面试成绩×40%(教育系统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专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专业)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专业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录取

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分专业择优录取。按各专业考试名次,由考生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派遣手续,实行聘用制,其档案关系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管理。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执行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教育系统聘用人员须在签订聘用合同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加分及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青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www.sd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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