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平县2009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公告
山东省邹平县2009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满足中小学校对部分紧缺教师的需求,根据县府研究意见,今年拟招聘部分急需专任教师。现就招聘教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编制总量控制和急用先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
(二)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不招聘的学科按大文、大理报考。
(三)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四)专科学历者只能参加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方可参加高中学校教师招聘。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六)户籍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邹平县户籍,且父母一方为邹平县常住户口;
2、符合以上户籍条件在邹平工作人员的配偶,且具有邹平县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分布:
今年拟招聘教师共计90人。具体分布是:高中8人。其中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各1人、物理2人、计算机2人。初中小学82人。其中语文16人、数学16人、英语18人、音乐12人、美术9人、计算机11人。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者可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邹平籍毕业生配偶出具结婚证和配偶家庭户口本,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00元报名费,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31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报名费。
(二)考试
凡参与招聘者首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是所报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教材教法理论考试以考察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侧重点。外地出题、监考、阅卷。
考试时间:2009年8月8日。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精神,“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2007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讲课评课
根据考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讲课人选。讲课采用评委打分办法,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听课评课小组,按照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四)考察考核
对所有报考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对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考察考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准在邹平参加事业单位选聘。凡有处分且在处分期的不予录用;其处分期虽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讲课成绩,凡达到录取资格线者,在聘用、上岗前一律按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录用
本次招聘继续实行考试、讲课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计算总分。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况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者,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聘用,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按照学校需求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县长批准后,由人事部门报县编委同意,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更多信息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