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莘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山东省莘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7月22日至26日报名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解决人才匮乏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卫生技术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的2009年度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
2、具有莘县常住户口的往届未就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
这次共招考卫生技术人员129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79人,经费自筹人员50人。差额事业编制人员的具体专业为:临床55人、护理16人、影像8人,安排方向为乡镇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经费自筹人员具体专业为临床40人、护理10人,安排方向为县直医院,具体分配为县医院临床专业15人、中医院临床专业5人、中日友好医院临床专业10人,二院临床专业10人、护理专业10人。自筹人员分医院、分专业报名。差额事业编制人员只按专业报名,最后由县卫生局落实到具体医院。报考专业人数达不到1.5:1比例的,核减该专业拟录取人数,调整到其他专业。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2、全日制国家计划内统招医学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县二院、中日友好医院临床专业考生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在职人员不属报考范围。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今年我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2日—26日
查询时间:2009年7月23日—27日
报名网址:莘县人事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已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齐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09年7月23日—27日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09年莘县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2009年8月2日—3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09年7月26日到莘县人事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由我省招募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莘县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拔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按上级规定,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09年7月26日到莘县人事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在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8月5日上午8:30—10:30,考试内容:卫生类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应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其中专科、本科各占相当比例。2009年8月12日在莘县人事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于8月13日—8月20日,向考试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需提交:1、《2009年莘县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事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4、《诚信承诺书》。往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供莘县常住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莘县支医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不受莘县常住户口的限制。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体检
按录取人数等额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体检出现的空缺,仍然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编办开具《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县人事局办理派遣手续。县卫生局负责将考生分配到有关医院。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这次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考生与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转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咨询电话:县人事局732001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7321651
莘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更多信息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