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县招聘170名乡镇小学教师简章
山东省莒县招聘170名乡镇小学教师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莒战略,努力改善乡镇学校教师结构,按照《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2009年公开招聘170名乡镇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莒县常住户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中师毕业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中专毕业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已获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7.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 0633-6207710 622216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是:
1、报名时应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非师范院校毕业生要带教师资格证)及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考生要填报到具体学科,所报学科应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相同(报考乡镇小学语文和数学不受专业限制)。报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乡镇初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乡镇小学相同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同时,本人填写《莒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主要填写报考学科、试讲学科(报考学科与试讲学科统一)、是否服从安置等。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2倍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计划。
(二)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对笔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莒县教育信息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编制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段专业知识和教育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共100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初中、小学考试采用同一试题,同一时间,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定于
由山东省招募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初中兼报小学相同学科的考生如果未被初中录取,其笔试成绩可以再次参与小学相同学科的面试录取)。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试讲定于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为总成绩,总成绩张榜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对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报考岗位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2.考核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编制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事编制部门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去向:根据报考的学科,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
六、招聘专业
招聘170名乡镇小学教师,其中,语文48名、数学48名、英语46名、信息技术7名、音乐7名、体育7名、美术7名。
莒 县 人 事 局 莒县编委办公室 莒 县 教 育 局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