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及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2009年东营市市直学校招聘56名教师及部分工作人员简章7月5日至6日报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批准,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体检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为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56名教师及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07—2009年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校医、会计专业的不受教师资格限制,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夫妻一方在东营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须为在省市工商局注册且驻地在东城区域内的)工作且系正式在编职工,另一方为东营市各县区所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人员或东营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须具有东营市地方常住户口。
三、招聘专业、人数
具体招考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5日-6日。
报名地点:市实验中学晨阳分校赫曦楼一楼(东城安居工程安兴南区西门南侧)。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东营市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09年东营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交《2009年东营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
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的就业推荐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2.两地分居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结婚证、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夫妻一方所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证明信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方系市直企业正式职工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为在东营市服务或东营市生源的)报名时需提供: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游泳专业的还需提供《游泳教练证》。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7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若个别专业报考的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2倍,则相应调减该专业招考计划,直至撤消该计划。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与方法、考核与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师系列考试内容由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90%)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占笔试成绩的10%)两部分组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等学科考试内容为中学专业知识,电教学科为本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科为专科以上专业知识;校医、会计系列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本科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科录用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3日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确定。
面试内容及方式:教师系列面试以说课为主,部分专业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含电教)等学科说课教材为高中教材,学前教育说课教材为幼儿园教材。电教、学前教育、乒乓球、游泳等专业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方式为当场抽取说课课题,进行1小时备课后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校医、会计系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以百分值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对入闱人员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及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职教师考核体检合格的,根据其原所任教学校类别聘用到相应类别及以下学校任教;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考核体检合格的,根据其教师资格证书类别聘用到相应类别及以下学校任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83277218337171
附:1、2009年东营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