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 事业单位

山东省东阿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09-06-29 09:48: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东省东阿县卫生系统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627日至72日报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东阿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全部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东阿生源或具有东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未正式就业并已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2007——2008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愿献身卫生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627日——72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东阿县卫生局。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表格并如实填写,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当场拍照备案,作为资格审查的原始依据,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0974日——5日在东阿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东阿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200976日。

 

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原始分的基础上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按医学基础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名额1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阿县卫生局办公楼门口公示。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作为医护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各项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分组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数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东阿县卫生局办公楼门口公示。

 

五、考核与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确定后,由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发给《东阿县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东阿县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安排正式工作岗位,根据岗位和上级规定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凡已报考本年度教育系统招聘或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名额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咨询监督电话

东阿县人事局咨询电话:0635-3289054

东阿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635-3282503

东阿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635-3289066

 

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