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2
上海2009年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2
11、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2、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3、问:“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14、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2年12月4日至1990年12月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经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15、问:这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学历是指经国家认定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的毕业学历。
16、问: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另外,2009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提供由共青团上海市委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另外,2009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提供所在服务区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17、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9、问: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
20、问: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已婚,其配偶还必须同时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人才引进具体条件,请查询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引进受理栏目)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