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水利工程公司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6月5日前报名
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系聊城市水利局所属的自收自支县级事业单位,现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多年来,公司先后承揽了引黄济津、金堤河治理一期工程、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近百项大中型水利项目的施工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共6人,工程施工岗位(男性);
2、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2人,工程施工岗位(男性);
3、水利经济、概预算专业2人(男女不限)。
三、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2、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无传染病;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有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持水利专业的注册建造师、造价师证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招聘方式
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采用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的方式。
五、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2、具有五年以下工程经营施工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3、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工程经营施工经历的,且具有工程师级以上职称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月薪暂按2600元发放;
4、具有十年以上(含十年)工程经营施工经历的,且持有水利专业的建造师或造价师证书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薪酬面议。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自愿报名—资格初审—书面考试—面试—外调—确定录用—签订试用合同。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09年6月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另附后一份复印件留存),到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综合处(聊城市东昌东路76号,市水利局东办公楼4楼),填写报名表。
2、对初审符合条件者,我们将通知参加书面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书面考试内容为:(1)、公文写作30分;(2)、专业综合测试40分;(3)、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30分。
3、对书面考试合格者,我们将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0635-8219491,8219494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