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全额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要求;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户口限淄博市张店区常住户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2009年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统一考试,严格考核、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2、报考人员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正面照片(电子照片文件要求:文件不大于5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多次登录修改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区招聘办公室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招聘条件等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现场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张店区委党校(张店区太平路15号)现场缴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请上述人员到缴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上述人员的面试、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对确定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按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不限专业的普通管理岗位。普通管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按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9年5月20日至21日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下载打印《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15—11:4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一天仍未提供有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三支一扶”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加10分。上述人员在交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网上通知(请随时登录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查询)。
(五)录取办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公布。
2.考核、体检。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监察部门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经考核、体检合格,对拟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0533-2179991
监督电话:淄博市张店区监察局,0533-2869551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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