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行测资料 >> 判断

山东消协发布警示预防甲型H1N1流感六注意

发布:2009-05-07 09:13: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针对当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6日专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甲型H1N1流感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目前尚无疫苗预防甲型H1N1流感,预防疫苗正加紧研制,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近期避免或减少去人口稠密或拥挤的地方;尽量避免与病人发生密切接触;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

    二、经常用肥皂洗手,包括鼻子和嘴巴,室内保持通风,衣被多晾晒,还可经常用酒精为日用品消毒,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尤其是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挡住鼻子和口部,用后将纸巾扔入垃圾桶中。

    三、加强锻炼,保持充足睡眠,吃有营养的食物,提高身体抗病毒的能力。

    四、食用烧熟的猪肉不会感染甲型H1N1流感。只要将猪肉加热到71摄氏度,就能杀死猪流感病毒,人不会因吃猪肉或猪肉产品感染甲型H1N1流感。

    五、如果发现发热,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胸部或腹部疼痛或有压迫感;突然头晕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就珍;如果患上流感,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建议留在家中不要上班或上学,并减少与他人接触的机会,以避免传染。

    六、建议近期不要前往发生疫情的国家旅游,如果必须去要切实加强防控措施。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www.sdgkw.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