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4月15日开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和《2009年菏泽市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2009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4月15日-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委办公大楼三楼西327房间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联系人:李强,电话:0530-5310133。
菏泽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菏泽市委办公大楼一楼东109房间信访局办公室,联系人:代锁成,电话:0530-5310415。
(菏泽市委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11号,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往西走100米路北。)
菏泽市经贸委:菏泽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东市经贸委人事教育科,联系人:陈静,电话:0530-5310932。
菏泽市科技局:菏泽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东619房间市科技局人事科,联系人:潘阿莉,电话:0530-5310876。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菏泽市政府办公大楼四楼西414房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陈玲,电话:0530-5310886。
菏泽市审计局:菏泽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西608房间市审计局人事科,联系人:杨海波,电话:0530-5310608。
(菏泽市政府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
菏泽市文化局:菏泽市中华路1066号市文化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往西走30米,联系人:胡玉彬,电话:0530-5389095。
菏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菏泽市曹州路699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二楼201房间人事科,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府站下车,往北走200米,联系人:高爱华,电话:0530-5334953。
公安系统:菏泽市道碑西街27号市公安局,联系人:徐建、姚森,电话:0530-3332050、3332051。
法院系统: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213B室,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市电视台下车,联系人:魏彩君,电话:0530-5321170。
检察院系统:菏泽市中华路1116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往西走50米,联系人:贺劲松,电话:0530-3011098。
药监系统:菏泽市康庄路2189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自火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汽车站,转乘4路公共汽车到三联站下车往东100米路北即到,联系人:李英,
电话:0530-5638379。
质监系统:菏泽市中华路2538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西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张文亚,电话:0530-5611885。
牡丹区:牡丹区人事局(牡丹区公务大厦3016室,从火车站乘7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下车),联系人:陈轶群,电话:0530-5928976。
曹县:曹县人才市场(曹县县政府院内),联系人:袁国强,电话:0530-3239506 、3652529。
定陶县:定陶县人事局干部科(定陶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一楼西侧),联系人:吴常华,电话:0530-2223693。
成武县:成武县人事局公务员登记办公室(成武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三楼),联系人:郭晓忠,电话:0530-8628702。
单县:单县人事局会议室(单县胜利街中段县政府三楼东),联系人:王军,电话:0530-4659060。
郓城县:郓城县人事局办公室(郓城县政府大楼三楼东),联系人:韩进智,电话:0530-6523249。
鄄城县:鄄城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鄄城县政府大楼一楼东),联系人:邢成杰,电话:0530-2421490。
东明县:东明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东明县政府院内东办公楼三楼),联系人:高广增,电话:0530-7211061。
开发区:菏泽市人民路中段688号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0房间,联系人:吴军,电话:0530-5961762。
市人大、政协机关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负责,联系人:郭良钦,电话:0530-5310450。
三、资格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4月12日0:00-24:00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报考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报考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由市检察院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组织进行。因身体初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空缺的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请与市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30-3011098)。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即4月21日17:30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其他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于4月21日-22日到原资格审查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 代领的需携带面试人员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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