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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务员
我在2015年9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2016年应届毕业,报考山东省县级公务员,政审能够合格吗?



2016-03-18 21:22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感谢你对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dgkw.org/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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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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